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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9日星期日

经纪涉险经历:原告假公干扰 律师助理取证受伤

        上周,长岛地产经纪合作协会( MLSLI )召开第 28 区经纪公司业主和经理会议( 业内称为“片会”( ZONE MEETING ) )。会前大家聊天,不经意把话题集中在新一期经纪刊物经纪日常最危险的 6 种情况》的文章上,大家分述各自公司发生过的一些危险事情,足有七、八个故事。我以前也遇到过经纪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情况,可从整体经纪从业的危险层面上还真的没有认真思考过。

                                                                                   (一)

        我的涉险经历与文中提到的 6 类都不同。记得是 04 年的夏天,我为一位卖主卖地,找来买家签了合同,卖主却被那块地的几个邻居告到法庭,说是非法侵占和合法蚕食的纠纷。卖主律师派她的助手来实地取证,时间偏偏选在下午。这位律师助理平日里出入写字楼,身坐电脑旁,突然派他在一片森林里找出地界和非法侵占的证据,确实太难为他了。日落前20多分钟他电话要我帮他,我赶到那里时,已是傍晚了。

        我知道律师取证与经纪业务无关,虽然我们同时受雇于同一业主,我也没有义务帮他。可是,以此推脱不帮他,他完不成任务,就会影响案件的方向,案件的结果就会影响卖主售地的合法性,进而决定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帮他就是帮卖主,也就是帮自己。我这样胡乱地给自己找逻辑去开脱。其实,卖主离开纽约前的叮嘱让我心里一直有要帮他卖掉这块的愿望。

        卖主为这块地投入了他们半生积蓄,本打算自己用,现因故被迫卖地,异地从头开始,急需这地的收入他乡发展。现在事态发展得我早已不能左右,只希望律师能把这官司赢了,现在我可以为律师做些事情,就不该再里外分得那么清了。

        我见他 30 岁左右,白人小伙,偏瘦,白衬衣扎到裤腰里,红色领带上面的图案在微弱的晚霞中仍依稀可见,还穿着时髦的黄色软皮鞋。我心想,就这行头,还要钻树林丈量,摸黑拍照片?建议他明天再来,可他有很强的理由就得今天干完。如果就他自己没有我,今天这事我看真有些悬。

        我用我备用的手提聚光灯指示标志物,以帮他确定地的周界。地有一英亩多,还算方正,地的东面和北面有住宅相邻,向西申延到更大的森林里,向南与一条我们正站着的东西向公路挨着。我一边说,一边用手里的聚光灯光柱指指点点到相关的物体上。当光柱扫过东面住宅二楼的窗户时,看见有人向外张望。我下意识地将光柱立即移到地西的树稍上。天刚擦黑,有人用聚光灯探射住宅的行为,不属违法,也涉嫌非法。我晃动光柱的动作,相信律师助理是看到的。

        他听完了我的介绍后,诡异地对我说,这东面和北面的邻居就是原告。说话时脸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心悸,好像我们是贼一样。他这表情使我心里掠过一道别意,难道律师民事取证有必要这么紧张吗?既就是有人看到我们,我们又不是进入到他们的地界里,算不上非法侵入;既就是用聚光灯扫了一下民宅的窗户,也构不成偷窥,有什么好怕的?

        我和他从地南的公路边步入林子前的时刻,他左右张望的动作就像小偷翻越围墙前看看街上有没有人看见自己一样。看来他还不能准确地把握这次取证行为的性质和还没有与行为性质一致的稳定心态。

        我们必须对蚕食(侵占)的围网、栅栏一类的物证拍照,用激光测距仪量出相互关系,为的是把蚕食部位与整个土地的关系能在以后的书面文字上反映出来。这激光测距的仪器也是我带的,这位助理斜肩挎的包里好像除了电脑就仅有个照相机了。我们又是说话,又是聚光灯,又是激光测距,又是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从外到里的窜来走去。在 15 分钟里,这位律师助理的白衬衣已经被树枝的灰尘和树叶的绿色染成了绿灰白相间的花衬衣,可他不在乎这个,我感觉他最在乎的还是住在附近的原告们,生怕惊动了他们似的。他的动作很麻利,很到位,也很专业,有一种争分夺秒的紧张感。我被他的情绪感染着,尽力地配合着他。暗忖,在美国做个民事诉讼律师的助理还真的不容易。他抱怨道,这些栅栏被树冠遮着,卫星图片看不到。否则,就不用这么辛苦地干了。

        不料,突然一个男高音从南面的路上传过来,伴随着穿过树林的手电光,严厉地喝叫我们出来!那个手电发光点所带来的恐怖感远远大于它的物理性能。

                                                                                (二)

        我用手里的聚光灯向着声源的方向和手电光源照过去, 20 米外,隐约看到一个警察站在林边,我们被迫出来应答询问。我在移动脚步从树林里走出来的大约 1 分钟内已经回答了我们的身份和来此目的的问题。这位 50 岁出头的白人警察说话时还不停地晃动着手里的手电,在我们的脸上和身上来回地移动电光。我出于礼貌,等站在警察面前时就立即关掉了我手里的手提聚光灯。

        我在一出来树林的几秒钟内,注意到没有警车停在视觉可及的几个路灯照亮的范围内,说明警察是步行过来的,也没有同伴相随。在这黑夜的郊外执勤,仅一个警察又没有驾警车,突然出现这里,好像不合情理。一丝疑惑掠过脑海。

        可面对腰枪跨铐的警察叔叔,律师助理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学生被校长示众一样,战战兢兢的样子很好笑。在查看了我们的证件,工具和询问了目的之后,警察说,我就住在东面的房子里,接到举报说,有人非法入侵我们这里,这是我到这里的原因。

        这倒让我放心了许多。警察是原告的身份已毫无疑问,我知道最终警察也不会带我们去任何地方,因为那样做的后果对他自己不利,他一定会驱赶我们离开这里。这是我们的身份和到这里来所做事情的性质决定的。所以,我从里到外没有一点儿怯意。警察到这里来完全是我们的灯光、声音和活动引起了他的注意,职业的敏感让他推测我们的活动与正在审理的案件有关。从原告的立场出发,他不希望我们顺利取证,他想利用警察的身份来了解情况,吓唬和骚扰我们取证。果真,他呵斥我们离开,不能继续停留这里。

        我估摸我们想要的证据都已经有了,也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就向警察表示服从他的命令。其实,我们也没有其它选择。

        我们的那位律师助理,被吓得气喘吁吁,腿脚发软。一听说放行,撒脚就跑,这突然的奔跑使他的身体姿势变形得厉害,咧咧蛐蛐地刚到车门边,就重重地甩靠在车身上,车内灯光下他手忙脚乱地发动汽车的动作被隔着玻璃窗 8 米开外的警察叔叔看得真切,路灯下从那位警察嘴角露出的得意可以推测他龌龊的动机。

        车刚移动了几米,律师助理就猛踩刹车,他的记事本和文件包还在树林里,下车直冲向我,问我要不要去取?我说当然要取。他犹豫了 2 秒钟,然后要我去取,看得出他还在怕那位不远处的警察叔叔。我说我陪你去取。我们的谈话,警察都听得见。他没有阻止我们,算是默认,我们也没有向他请求要再入树林,就直接从我们刚刚出来的林子与路边的那个部位走进了林子。

        树林里,往回走,他走在前面,好让我的聚光灯为他照着路,好像没有按原路返回。突然,一声咔嚓,他的左小腿被一个猎夹夹住了,他那一声歇斯底里的嚎叫能传出半英里外。树林里聚光灯光下的鲜血呈褐色,顺着他的踝关节往下淌。他被这突然的意外和一直持续的惊吓完全整虚脱了,在一声大吼之后,竟然晕了过去。

        路边站着的那位警察叔叔闻嚎也进入了林子,稍微定了定神,就给我说,快打 911 吧。说完就关掉手电,立即摸黑把自己消失在漆黑的林子里。这时候的他已经不把自己当警察看了,而是担心暴露自己原告的身份而遭到假公济私的究责。

        我在医院等律师助理从手术室出来已经是 11 点 40 分了。

        事后,他请我吃饭,说是受伤按时完成任务,受到了老板英雄般的赞许和鼓励,自己在律师楼里也很有形象,要当面感谢我的帮助。

        这件事情不能算是危险,却也惊险有加,事后想起还真有些后怕。如果那位警察(原告)“执法”过当,如果我们被毒蛇咬着,如果我被猎夹夹住,如果我们被树枝刮伤,如果我们的车胎被人扎破,真不知会发生什么。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包括卖主在内的任何人。只是在上周的片会上,在大家都在讲同类故事时,激情脱口般地凑个自己的故事讲讲。回来整理成文字,发在博客上,算是一个特殊的工作记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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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评论:

  1. 真是好经纪人,我们美西怎么就没有这么负责的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经济人。文章写得很好,虽然有悲剧色彩,但是,读起来让人忍俊不禁。也到处了这个行业的可能遇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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