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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7日星期三

买前工夫到买后后悔少(一)

          问:许多华人买房是在懵懵懂懂中进行的,就有人少不了买得不太合适,因此就会后悔,产生抱怨,还有的人就会迁怒于地产经纪、律师、贷款经纪、验屋师等,这本也司空见惯。我的问题是:买家如何避免买后后悔发生?

        丁永璨

        答:这是一个涉及到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的互动问题,由某些服务方低劣的职业道德和不专业的服务质量使买家遭受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为行业里有这样的服务者感到很羞愧也很无奈。您是从被服务方的买家如何避免后悔的角度提出的问题,很实用,很有针对性,也反映了您悲天悯人的善良。

        人们往往把“后悔”与做错事联系起来,设为因果。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后悔”的意思就是“事后懊悔”,这个解释其实很泛化,有点儿语焉不详。

        我的理解,后悔其实就是一种“痛心疾首,老是为所做过的事而内疚、自责”的心情,总是想着若我从来没有作过这件事,或者我当初若是用另外一种方式做那件事,结果会如何如何,现在又会如何如何等等。做错事的人常有这种心态,所以难免终日生活于自责中,进而恶性循环,有的还不停地重复犯错。这样的人一般有做事轻率不动脑子,不吸取教训不知道反思的弱点。

        聪明的人其实是很少后悔的。说他们不后悔,并不是说他们不做错事,或者说是做了错事仍死不认帐,坚决否认自己做了错事。这样讲仅仅是因为,一来他们对自己所做的事事先做了充分的评估,尽管没做好,但确实是尽了力,所以不后悔;二来是即便是因为纯粹个人原因做错了事,他们也不会让自己困于持久的自责之中,然后幻想当初我如果没有做某事会如何如何,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做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们所作的只是从以往的事件中不停的汲取经验教训。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仍然可能犯很多错误,但他们会努力使自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论语》里有一句孔子评价颜回的话“回也,不二过”,不是说颜回只犯一次错,而是说颜回从不犯同样的错误。看似很普通的一句话,其实是很高的赞誉。

        实话实说,如果从服务方的角度出发,让所有买家都不后悔,不可能做得到,神仙也做不到。后悔是人的心理活动内容,没有人能让别人这样想问题而不要那样想事情。他们做事情的本意是尽量满足被服务者的需要,可有时也不能完全顺着别人的意思做,没办法,他们必须遵照法律和行业规定办事,他们要时时处处都按照一些顾客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做,轻者丢掉执照,重者坐牢也不稀罕。
   
        我相信,服务者也不是每时每刻尽找人麻烦地做事,那他们也做不成功。把握好度和量是功夫所在,良莠体现,也是服务质量的外在表现。相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遵循诚实、信用和专业质量的准则。

        买家掌握的信息量和个人的素质决定决策的正确率。买家后悔是对先前自己所做的决定内容不满意了,又不好纠正才产生的内心懊恼和上当的感觉。自己要做到不后悔,首先就得不做让自己以后后悔的事。而决策正确的前提,一是信息量要掌握得充分,二是个人的素质。信息量是外因,个人素质是内因,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同样的信息量,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同一个人不同时期也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买房不像买件衣服,不喜欢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退还。买了的房就退不了了,再卖就要付出代价。买家的内心活动也是经常变化的,今天的满意不等于以后仍然满意,今天的不满意以后也许会变,情况那叫个复杂。

        买前下工夫不是花时间越多就越好,而是买家以掌握了满足决策所需足够的信息量为准。时间可长可短:过长会疲劳,看花眼,反而不利于决策,这种人以概括能力差或者不现实者居多。过短会草率,见木不见林,赌运气,这种人以时间紧或者性子急者居多。

        常见的地产买家抱怨的主要心理活动是:都是经纪(甚或贷款经纪、律师、验屋师)劝我做的,所以我就要怪他(们)。那作为买家的你,是处分你自己财产的主人,你才是负法律责任的主体,你不买,看看有谁会逼着你买?你的律师把合同文本准备得再好,你不签字,那就是废纸!银行的利率再低,过户条件再好,你不贷,看谁能把你的钱抢走?验屋师没有发现问题所在,你可以再雇请其他验屋师再验,直到满意为止。你在签约前一直都有不买的权利,真正做到“我的财产我作主”。

        再说了,你的经纪(甚或贷款经纪、律师、验屋师)不向你提供信息,不帮你解释说明,不给你建议或意见,你满意吗?你找他们不就是需要他们的服务吗?你应拿信息作功课,为自己决策服务是你的初衷、方法和目的。决策好不好,对不对,你自己都应该承担后果。埋怨别人的做法,即无济于事,又损人不利己。(下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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