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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1日星期六

如何在地產降溫中賣出最好價

        在大多數地區,在降溫至今條件下,對已經買入幾年的地產來說,還不至於低於買入時的價格售出。除非去年剛買入的地產今年必須賣掉,多數將不得不低於去年買入價再售,至少長島地產市場是這樣反映的。所以,對大多數賣主來說,只是少賺了些而已。

        在過去的大半年裡,許多長島賣主都有過多賺些的想法上市他們的地產,受挫則降價,愈挫愈降,直至賣掉的噩夢。夏至有人願給四十八萬買賣主五十萬上市的地產,到了立秋,降到四十七萬都沒人買,眼看冬至來臨,賣主已經降到了四十六萬,如有人給四十五萬也賣。類似經歷,比比皆是。那末,何以賣出個好價就成了賣主們的煩心事。好價不一定是最高價,但它一定是公平市場價。請賣主考慮以下幾點:

        相對供應,需要缺少,買主就比賣主少。賣主把地產在社區內搞得最具吸引力,同時確定最具競爭的市場價,遊戲就好玩得多。上市之前,認真研究《估價報告》,得出市場下降趨勢量上的判斷,以低於市場同類型地產最近的過去售價確定要約價﹔修理、打掃、油漆,甚至翻新裝修不可或缺。屋頂破舊的地產定然不具吸引力,還可能導致市場滯留時間長,或者買方反要約承諾偏低。請參閱《多維時報》今年10月27日《住宅上市定價藝術》一文。

        給首次地產買主適當優惠。首次地產買主佔市場四成以上,他們大多數缺少首付現金,又不以賣掉已有地產為前提。賣主可以做出相對降價的處理,也可以要約承付過戶費,或者承付貸款點數。

        選擇合適的地產經紀人。請參閱《多維時報》今年10月13日《如何選擇地產上市經紀人》一文。

        立足點純粹是商品交易,不能夾雜以外的東西。別人的同類商品賣得好價,對賣主是參考,並不代表賣主也一定賣得好價。例舉一些上市地產定價不合理情況,看看它們什麼地方不合適。

        “這個房子必須賣到五十萬,因為我買下一個房子的價錢是五十萬。”

        “我們老了,不能再工作了。這個房子是我們的最後機會,我們一定要賣到八十萬。”——價格是由市場確定的,並不是賣主意願的。

        “在Stony Brook像我這樣的房子賣到了七十五萬,我Selden的房子也要賣這麼多。”——別的地方賣掉的地產與本地地產不相關,賣主的地產與所在社區距離最近的相似地產有關。

        “張先生與我幾乎同時在這裡買的房,他賣房賺了六萬,我也要至少賺六萬。”——賣主的地產質量與張先生的地產質量也許不同。

        “買主要求我把電視機和按摩椅留下,這簡直是太過份了。”——如果住宅能反映出屋主的身份和社會地位的話,那末,市場反應的是供需關系。留下幾千元的設備就成交,比在市場降溫每況愈下的等待情景要好得多。

        “這種房子八月份已經賣到六十萬,我絕不接受任何低於六十萬的承諾。”——現在不是八月了,現在的市場已經變化了。

        賣主能夠取得市場成功,但要行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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